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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砸死路人,该如何担责继承上亿遗产杭州碎尸案,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早就有预谋?为何要在自家做案

  • 蓝牙
  • 2024-06-29 15: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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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继承上亿房产后坠亡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继承上亿房产后坠亡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跳楼...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继承上亿房产后坠亡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继承上亿房产后坠亡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跳楼砸死路人,该如何担责

对于因债务纠纷而杀人又***的事件,我不想过多的去评论,只想说一句,农村有句老话说得好,“没有戴着花儿上扣的”,***的人,必定有***的苦衷,如果生活美好,谁会选择自然?而因债务杀人,虽然极有可能是逼不得已,但并不是明确的选择。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杀人后再***,伤害的不仅是自己和被杀者,可能伤害两个家庭中的许多人。而本题给出的情况,跳楼***,又砸死了一个无辜的路人。我们只能为无辜被砸死的路人感到悲哀和惋惜,时也命也,这个意外让谁也想不到。

不过,本题所关心的是,被跳楼着砸死的无辜路人,真的就这么白白被砸死了吗?这不是死得太冤枉了吗?是,有时候生命就是这么脆弱,许多意外事件,并没法获得赔偿。或者无法找到肇事者,或者肇事者没有赔偿能力。比如前几年我有一个熟人,他的亲戚在村里走路时,被一个精神病人从墙头上用一块砖头砸死,而精神病人家里家徒四壁,没有任何赔偿能力。

跳楼砸死路人,该如何担责继承上亿遗产杭州碎尸案,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早就有预谋?为何要在自家做案 蓝牙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就本题来说,跳楼***砸死路人的***者,虽然自己死亡,其实还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刑事责任已经无法承担,但民事责任还要看具体情况。比如,***者如果有遗产,就要先从他的遗产中拿出需要赔偿的款额,剩下的再由继承人来继承。也就是说,因为他砸死路人,他应该赔偿路人的款项,就成为他留下的债务。而根据民法规定,虽然不是父债子偿,但继承遗产者,自然应该继承债务。

不过,还是回到本题上,跳楼***的人,因债务纠纷而杀人,通常来说,是别人欠他的钱不还,他又实在等钱用,才会愤而杀人。这种情况下,杀人而***者,通常来说是个穷人,家里肯定没有多少财产,甚至本身就是负债者。这种情况下,法律虽然要求他对被砸死者进行民事赔偿,但是,他没有留下任何遗产,总不能让他家里人进行赔偿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所以,被砸死的路人家属如果想获得赔偿,除非这个***而砸死路人者留下一定的遗产可以用来赔付,否则只能认倒霉。

跳楼砸死路人,该如何担责?

来看一则令人心痛但很有意思的新闻:

广东湛江警方通报称,2020年11月4日19时许,杨某明 (男,55岁,湛江市赤坎区人) 在湛江市赤坎区新江路十巷缪某明 (男,54岁,湛江市赤坎区人) 家中,因个人纠纷持刀将缪某明砍伤,缪某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杨某明逃离现场后,于5日0时许在我市开发区万达公寓43层坠楼,正好砸中路人周某芳 (女,45岁,陕西省西安市人)。经现场医护人员诊断,杨某明当场死亡;周某芳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悉杨某与廖某因债务纠纷发生命案,杨某的坠楼极有可能是“畏罪***”。

这样便有了一个问题:

倘杨某明真的是***,那么造成他人死亡的法律后果谁来承担?

或许,你可以说,这纯粹属于意外事件,被杨某明坠楼砸亡的死者及其家属只有自认倒霉,况且“冤有头,债有主”,砸人者已经殡西,没有承担责任的对象,自然没办法追究责任了。

诚然,按照大众常识,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这样规定。诚然,意外事件是免责的法定理由,但本案中周某芳的死亡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意外事件”,而是坠楼者自身在应该能够预料到可能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情况下为之,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对砸亡他人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只是这种民事责任因为行为人的死亡而转化成了对砸亡者近亲属赔偿死亡赔偿金、支付死者受赡养、抚养人赡养、抚养费、丧葬费等债务。倘杨某明生前留有财产,则继承人在其死亡时发生继承,发生继承后就应当一揽子承担不超过遗产价值的、包括周某芳上述赔偿金、廖某明丧葬费在内的赔偿金。

看来,“死了还要拉个垫背的”并非明智之举;所谓的“一死了之”、“一了百了”,现实生活中还真不存在:***者,仍然可能给后人留下纠纷和官司——

选择死亡是***者的自由,但行使这种自由妨害他人权利、造成他人伤亡的,仍然有责任。

在悼念亡者的同时,不由得有句话要说出来:生命是平等的,生命又是宝贵的;***有恶果,选择须谨慎。

阿弥陀佛。

杭州碎尸案,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早就有预谋?为何要在自家做案

杭州碎尸案,犯罪嫌疑人许国利在家庭矛盾突然爆发后,失去理智,将妻子来某杀死。可是,如此大的人,许国利只能在家里悄悄地处理掉,让来某人间蒸发。

一、许国利的行为,是家庭矛盾爆发的结果。

最近的股市,风起云涌,每天都在暴涨。作为股民的许国利,对此也是虎视眈眈,急于一夜暴富。可是,许国利的180万,早就赔光了。

在这个家庭里,许国利的经济地位要明显的低很多。房子是来某的拆迁安置房,许国利的工资收入也不高。

长期以来,作为丈夫的许国利,生活一直比较压抑,工作大起大落,曾今的养鸭专业户,虽然暴富过,后来却因为炒股等原因,输掉了积蓄,也输掉了自己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

许国利之所以在5号凌晨动手杀死妻子,可能就是长期存在的家庭矛盾在这一夜爆发的结果。许国利与妻子来某,当晚再次发生了较大的口角或者争吵,让压抑的许国利,彻底失去了理智,将心中的怒火发泄了出来,谋生了杀人的念头。

许国利之所以杀人,就是家庭矛盾让他失去了应有的理智。

二、在许国利看来,家中作案是最安全的。

许国利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许国利的反侦察能力很强,也思考过很多处理的方式,最后决定慢慢的将尸体冲进下水道里。

许国利曾经是养鸭专业户,对家禽宰杀工作,非常熟悉。对于死者尸体的处理,许国利可以说是非常的熟悉流程,也就按照分尸的手法,将尸体悄悄处理了。

在家中作案,可能认为是最安全的。他对作案现场进行了精心的处理,任何证据都擦灭的很干净。他自认为经得起警察的调查。

之所以在家中处理尸体,这恐怕是不得已而为之。这么大一个尸体,搬运出去,恐怕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随意丢弃,更容易让人发现踪迹,也更容易暴露自己。在家中,反而更加的方便。

综上所述,许国利失去理智,杀害自己的妻子。又自作聪明在下水道里处理尸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许国利做的非常严密,但是终究逃不过警察的调查。等待他的,更将是法律的严惩。

是早有预谋的!因为他购买的所有的作案的工具包括绞肉机、碎骨机等等,都是提前买好的!

犯罪嫌疑人一直在寻找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时机!

所谓的天时:就是上班高峰期的嘈杂环境;风雨交加的下雨环境;不完善的监控存在着一定的死角。

所谓的地利:自己家里和自己小区里,他在这里居住了十几年,对环境熟悉无比,在熟悉的环境里,更容易在作案后进行毁尸灭迹,消除各种痕迹和嫌疑,在熟悉的环境里更容易使用各种工具,也更容易规避和消除各种人为因素包括目击者,目击证人。

所谓的人和:因为某件事或某个人引起争吵发生争执,成为了谋划了许久的导火线,彻底引燃整件事情,也促使嫌疑人彻底的下定决心杀人碎尸!

所以综上所述,杭州碎尸案是有预谋的,而且是长时间的预谋和计划,在家里作案的最直接原因就是方便掩盖痕迹和碎尸过程,同时可以方便使用各种碎尸工具!

不在家里做在哪里做会更好?在哪里做可能被人发现的几率会更低?

许国利经过了这么久的时间策划,不仅是心理上的建设,而且在工具的准备上,位置的选择上,时间的安排上,都做了精密的策划,包括在杀死来女士后,后续一系列的伪装的活动,送孩子去学古筝,佯装不知情给大女儿打电话询问人是不是在那里等等。

都是做过精密的筹划,做了这么多事情,忘掉了当天家里的异常用水量,忽略了面对记者提问的准备,看似策划周密,实则漏洞百出。

家里的马桶和卫生间肢解一部遗体,是需要大量水进行清洗的,并且,在清理的过程中,会留下很多证据,血迹、骨渣、毛发等。

而在自己家的浴室清理,本身就是在自己家,因此警犬是没有多大帮助的,如果是一个陌生的地方,警犬可能会发现有气味,在这方面,许国利是有一定的反侦察经验的。

如果整个遗体弄出去,就要有大的行李箱,这样在监控中就会很清楚了,带着这么大的箱子去哪里,很值得怀疑。警方只要确定,人下午回家后在没有出去过,那就是被分尸带走了,重点查证相关区域即可。

杭州杀妻案的许某某肯定早有预谋,原因有:

一、他有作案动机

由于来女士有由拆迁分得两套房子,一套55平方米,就是他们一家三口住的地方,另外一套有110平方米,据说正在装修。

他的亲友说,许某某曾经跟妻子商量,把110平方米的那套房子装修后,作为儿子的婚房,来某某不同意,由此埋下了祸根。

据说有亲友告诉记者,许某某之前也曾富裕过,特别在养家禽的时候,曾经赚过100多万元,但借与朋友经商,后来偶遇了来某某,旧情复发,与某某相好之后,还曾向来某某借过钱。

特别是近些年炒股,大家知道今年的股市行情不好,许某某也许在股市当中亏了很多钱,他曾经跟妻子借过钱,妻子不同意。这也有可能造成了他心里有怨恨。

因此,两种矛盾叠加在一起,就变成了杀妻的动机。

二、有作案时间

许某某选择的作案时间是在凌晨,在来某某熟睡的时候,他说晚上12点半起来上厕所的时候,来某某还在旁边,等到五点多起来的时候,来某某已经不在了。

那么他就是在凌晨时分,把来某某给杀害了,他安排这段时间,是因为来某某正在熟睡中,毫无反抗意识,容易下手。

如果是一时冲动,那可能是在两个人吵架的时候,愤怒而失手杀了她,但选择在凌晨人熟睡时下手,显然是有预谋的。

三、作案地点为什么在家里?

因为他们所住的楼房是商品房,城市里的人家很少串门,选择在家里是最佳的地点。

在家里只有小女儿,那时她应该在熟睡当中,夜深人静,无人知晓,那么这时候把人杀害不出声响,容易得手。而且选择在家里碎尸无人知晓,过后还可以清理现场,把现场清理得一干二净。

如果在户外,到处都有监控,容易被人发觉,或者在户外容易被人遇见,不容易下手。纵然下手了,也很快就会被警方发觉而被捕。

他真是一个聪明的人,以为在家里把妻子杀害了,把现场清理干净,瞒过了所有人便可以顺利过关,独占财产。实则自欺欺人,害人害己,被伤害最大的就是他家的孩子。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到此,大家对继承上亿房产后坠亡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继承上亿房产后坠亡的2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