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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名人李光耀传简介的女儿相约不嫁,联袂而死的自梳女,只能和死人结婚,是女性的悲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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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09 17: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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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李光耀之女去世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李光耀之女去世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大埔>...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李光耀之女去世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李光耀之女去世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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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GCMG,CH(Lee Kuan Yew)(1923年9月16日(癸亥年)—2015年3月23日),新加坡华人,新加坡前总理(开国元首)、新加坡最高领导人,曾任国务资政以及内阁资政。祖籍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党溪乡。新加坡莱佛士学院毕业。1954年11月参与创建新加坡人民行动党。 曾任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秘书长、立法议会(1965年12月改称国会)议员、新加坡自治政府首任总理、总理公署高级部长、国际儒学联合会名誉理事长、内阁资政(总理公署)。2011年5月14日,李光耀宣布退出新加坡内阁,标志一个时代的终结。 

2015年3月23日凌晨3时18分,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享年91岁。2015年3月29日下午14时,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文化中心举行国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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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相约不嫁,联袂而死的自梳女,只能和死人结婚,是女性的悲歌吗

20世纪以来,在广州与珠江三角洲一带,有一个颇为引人注目、独特的女性群体,这就是自梳女。

自梳女也称妈姐或姑婆,顾名思义就是给自己梳头的女子,因为过去的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结婚时,由母亲或女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一团紧贴在脑后勺,称为髻,在公共场合显示已经成为***。

而自梳女这个群体,自己将辫子挽成发髻,表示自己把自己嫁出去了,不再嫁给男人,独身终老。

之所以自梳女不愿意嫁人,选择独身,很大原因是当时的女性地位低,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在婆家受气,地位低微,有的还会受到丈夫虐待,因此对婚姻充满了恐惧,情愿终身不嫁,一辈子当自梳女。

自梳女产生于清朝后期,终身不嫁,的确需要一份自食其力的意志力,可能很多人好奇她们怎么养得起自己,其实自梳女大多能自己养活自己。

《顺德县志》记载:1919年,顺德陈村的缫丝女工一天的工钱是白银七角,连续工作15天就奖励三天工钱。而当时一个人一天有一角钱生活费就已足够。

可见当时因为顺德蚕丝业发达,许多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她们早出晚归,披星戴月,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双手做工来养活自己,每天“有工做”,有饭吃,不仅有安稳的物质基础,还有自主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

而且到了民国,自梳女虽然很多不从事蚕丝业,她们同样给别人家做女佣,做钟点工,甚至有的宁愿远涉重洋去东南亚或者欧美大陆谋生,也不愿意成为家族亲人的负担,和几个姐妹们一起合租在外面租房子或者买一间房子,互相取暖度过余生。

按照旧时的风俗,自梳女是不能在娘家百年归老的,有些自梳女名义上嫁给一个早已死去的男人,叫做“嫁鬼”或“嫁神主”,身后事需要在男方家办理,死后由男方家人拜祭,死后灵牌放在夫家,这样的话不至于“孤魂无主”。

自梳女自己嫁给自己,也不愿意嫁给男人,她们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反抗命运,可以想见封建社会的女性地位是怎样的卑微。

自梳女是中国独特又神秘流传的一份文化。关于自梳女,只能和死人结婚,是女性的悲歌吗?下面我们就聊聊这个问题。

自梳女,也被叫做,不知道大家看过《妈祖》没有,里面讲了好多女子发型样式,而且妈祖也说过自己终身不嫁,刚好和自梳女盘头的习俗结合在一起,这么看来,还真是这样。古代对女子要求都很严格,很多女子即使嫁了出去,在丈夫家地位依旧很低,所以一部分女子就选择找“女伴”这样也能理解,毕竟两个女子在一起,谁也不会再看不起谁,大家地位都一样,心里也舒坦。随着社会的发展女子的地位也在一步步提高,但是最终的结果一定是要被废除的。

正因为这样,被世人看成另类,没有同情,没有爱情,她们采用最极端的方式去表达女性的反抗和控诉,表达了对封建时代的对抗与攻击,也是对中国封建时代的一种讽刺。

在古代,民以食为天,所以男子的的地位自然就高,可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女子也可以挣钱养家,这地位也就慢慢提升起来了,现在很多女子挣钱养家的能力甚至比男子都强。在科技的冲击之下,女子可以在机械化的工厂从事工作对男子的依赖也没那么大了,所以在今天很多女性甚至依旧会选择自己的“女伴”,而不是找一个丈夫。

不过一些女性在未婚的情况下,自已还是会将辫子梳成发髻,表示终身不嫁,自此正式成为自梳女,终生不得反悔。一个女人能选择如此之做法,是对生活丧失了所有的信心以及希望。

自梳女除了梳着已婚女性的发髻外,一般在发髻边上斜插白兰花或者茉莉花做装饰,她们穿白衣黑裤,带红头巾。一般也不在娘家居住,而是自己建一间单身小屋居住,有自己一份口粮田耕种,表示和已婚女性一样脱离娘家。她们往往将单身小屋与其他自梳女建在一处,或者几位自梳女集资建一间稍大的房屋居住,称为“姑婆屋”。在一起传授生存经验,交流谋生技巧,相互帮助,应付各种人生路上的坎坷。

自梳女信仰观音菩萨和天后娘娘,她们有的是自己决定终生不嫁的,有的是还没嫁人,未婚夫就已死亡的,她们自梳后,便不得再嫁人。自梳女自梳的原因,不外乎生活自由,不用受气,不用生孩子,或者对婆家的生活感到畏惧,怕受丈夫、公婆的气,怕生孩子给自己带来危险,也有少部分对性充满恐惧心理的。封建社会是以男性为中收的,妇女嫁人后就得逆来顺受。有些妇女的婆家条件不好,不但嫁过去后生活艰辛,还要生儿育女,使得一部分女性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愿过受折磨的婚姻生活。 不与灵魂共存,不能得到关爱,就不如孤独终老。

大多数没有订过亲的自梳女,会找一个死去的未婚男性做为名义上的丈夫,有时还要出钱购买死去的男性。这样她们的身份就视同寡妇,将来死后可以在名义上的夫家的墓地安葬。

在我看来,无论是自梳女自梳后,还是去和死人结婚,无非就是批判中国封建时期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的社会现状,是中国落后的一群代表人群,至于是不是女性的悲歌,我想那句话“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

每个人会有每个人追求生活的权利,享受生活,对生活的看法,我们不能用异类的眼光去看待这些问题,正如当今社会的同性人结婚,这只是索取爱与被爱的另一种方式以及追求安全感的方式而已。

自梳,自梳,梳起头,缚住身,终生不嫁,孤灯一人…

常听人说有女子自愿做“自梳女”,这种习俗多见于珠三角地区,一些婚龄女性将头发像已婚妇人那样盘起,以表示终身不嫁人、甘愿独身终老。当然,其中也不乏已婚女士,她们受负心人抛弃,从此对男人失去信任,不愿再受其摆布,于是将心意决绝,将头梳起,终生“自梳”。

“自梳”之前,需要有番仪式,必须选择吉日,将族人亲朋聚齐,让其做证人,看自己将辫子改梳为新妇发髻,而后在神灵面前喝下鸡血酒,立重誓终身不嫁,终生不得反悔。纵使以后再有心怡男子出现,也只是过眼云烟。不少人为此空留余恨,只叹自己命犯天煞孤星。

至于自梳女的起源,目前没有确切记载,在清末明初之时在南海、顺德、三水等地非常流行,最后一批自梳女如今仍有人健在,她们如今居住一处,相互为伴,默默等待人生之路的结束。

据《顺德县志》记载:晚清之时,顺德蚕丝业发达,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当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受尽婆家和丈夫的恶气,身份还不如奴婢,这些女工不甘受此束缚,情愿终身不嫁,于是产生了自梳女。自此后,形成风气,遍及珠江三角洲地区。

女子一旦“自梳”,就必须洁身自爱,不能与男子有任何瓜葛,违反之人便被视为伤风败俗,被乡亲和姐妹所不容,轻则一辈子遭人白眼,重则被毒打致死或装入猪笼浸死。

除此之外,自梳女不能死在父母家中,也不能死在亲戚家中,亲人也不许为其收尸,只能依靠同样自梳的姐妹帮助下葬,无非就是一块木板,一张草席,仓促入藏,连口薄皮棺材都没有。

为何家人和亲人做的除此决绝,那是因为迷信所致。当时,人们认为未婚处子在死后会变为孤魂野鬼,所谓“白骨无情”,这些女子的鬼魂会对家人不利。

家人和亲人都不管,为了让身后的牌位有人能进奉香火,有些自梳女会选择有名无实的婚姻仪式。她们会通过中间人介绍,跟某个陌生男人结婚,但在婚后就返回,绝不发生任何关系。自梳女会为这个男人买妾生子,如果生不出儿子,自梳女会为其买一个。说白了,这是一门生意,只不过隐晦些罢了。

通过这些利益交换,自梳女死后,才有人给自己的牌位近奉些香火。也有些自梳女不愿与活人假结婚,便选择与死人进行冥婚,做名义上的夫妻。这样,自梳女去世后就可以葬在夫家的祖坟之中,接受夫家人的祭拜。这种方式称之为“守墓清”,而“守墓清”又分为“墓白清”和“当尸首”两种形式,“墓白清”指的是自梳女嫁给早已死去的男性,事实上是嫁给牌位;而“当尸首”就是男子死而未葬时入门,此时自梳女要披麻带孝,守灵送葬。

当时很多人家原因这样做,认为男子在阴间有人可以照顾,再者也不用自己花钱,所有的钱全部由自梳女出,名义上的“婆家”可以趁此赚上一笔,以后“婆家”有事,自梳女还要在经济上贡纳婆家。有这种便宜事儿,又何乐而不为呢?因此,此举在当时非常盛行。如今看来,这不只是女人的悲歌,还是封建礼教的糟粕。如清朝女子的裹脚布一样,纯属是一种自虐的变态文化。

到此,大家对李光耀之女去世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李光耀之女去世的2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